冀应急宣传〔2024〕9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普及应急安全知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将联合在全省开展“安全同行”公益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7月15日— 7月31日
二、活动范围
(一)高速公路、地方道路两侧;
(二)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
(三)机场、车站、码头;
(四)交通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行业领域。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安全同行”宣传日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各地要举行“安全同行”宣传日活动,在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地方道路两侧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宣传电子屏播放安全提示,宣传安全驾车、安全出行知识,科普应急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常识,增强公众安全出行意识。
(二)开展“开车第一课”网络活动。各地要通过网络直播、专题讲座、互动访谈等形式,结合夏季高温、强对流天气增多等季节特点,围绕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中小学生出行安全、保持应急通道畅通等内容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开展新媒体平台话题互动。活动期间将在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安全同行”公益宣传片、宣传海报、长图,开展“安全同行”话题互动、知识竞答等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参与新媒体平台互动交流,引导更多社会公众关注参与活动,积极做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四)持续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进一步宣传应急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标识含义、识别方法,科普保持应急通道畅通的重要意义和法律责任,普及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避险逃生技能,强化公众不占用、不堵塞应急通道的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逃生能力,鼓励群众举报身边占堵、堵塞应急通道的安全隐患。
(五)开展安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要广泛组织发动安全宣传志愿者在各地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高速服务区、机场、码头、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台、咨询点宣讲安全常识、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持续普及应急安全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作为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延续,是进一步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的重要载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活动取得实效。
(二)丰富宣传形式。要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方式,灵活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要与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安全宣传群众关注度、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及时梳理总结。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及时总结“安全同行”公益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8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电子版资料报至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李梦瑶 0311—87803081
邮 箱:hbsyjglt@126.com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河厅
2024年6月21日